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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火可以更新,幸福無法取代,後來記住的都是從前的美麗。
從開始的隔日放,小孩還很小,每晚無所事事地散步到觀音亭遊樂,看完煙火再回去。
那時成效不彰,觀光客不多,看煙火是很單純自在的享受。
改成三六放,妙學習的舞蹈教室要上場表演,週休都回老家,常常和爸爸在城前碼頭期遇。
改成一四放,有時妙有表演看現場,有時等牛補習在教室外遠觀。
直到牛受了傷,只有妙有表演還會因時際會留下來看會。
妙的舞蹈教室收場,牛的腳還要照顧,漸漸地只剩窗外的高空還有些美麗的痕跡。
當一切都否極泰來,每年都有新的噱頭花樣,當大量觀光客湧入現場,風吹來五味雜陳,讓孤單的人更孤單,我開始悠閒地遠離現場到隔著海水的草蓆尾,甚至寧可到對岸去。
最大的美麗總在最後鋪天蓋地,是一張幸福的大網擄獲人心,擠不近水邊看煙花水月,拍不出心底真正想要抓住的三世迷離。
隔著漫水幽幽光彩,流動著逐波蕩漾,有人的幸福要現場體會,有人的感動可遠觀而不可褻玩。
報復性的火花連偏遠的我們都騷動,想要什麼樣的夢要自己去捕獲,白日的晴空夜晚的沉默,年年歲歲,我們都已不同。
也許,需要再去看一場自己的煙火,紀念平淡地感動。
于 109.7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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