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0714 貓捉老鼠.jpg

真沒想到,像我這種安靜、喜怒少形於色的女子,居然第四度要跑警局作筆錄了。

第一次做筆錄是為了喧騰一時的「幽靈人口」案。明明當時住在老家,週日才回馬公;左鄰右舍都看得到我照三餐往姑姑家跑,親戚朋友都知道找我就在老家;警局的紀錄卻只是一次查訪未遇,就將我列入幽靈人口級。即使在公堂上我對著法官抗議,法官也只是無能的要我別罵他,他只是依法行事。最後我還是攜著一家大小到白沙分局做筆錄,像罪犯般拿著姓名牌拍照,真是奇恥大辱。將我上報的警員──我詛咒你不得善終。

 

第二次最筆錄是因為「家暴」。至今我還無法忘記那張猙獰的臉,在我眼前窮凶惡極的說要將我揍到趴倒,再也起不來。我忍著說~最好出力點,我才能去驗傷、告傷害。(我不是挑臖,而是若驗不出傷痕,我豈不是白挨的。)我第一次體會什麼叫氣得發抖,真的,我無法控制我的身軀不住顫抖。當下是凌晨02:00,我也想電話告之婆婆,我想當時她應該還沒睡,但是又如何?3月8日的淩晨,風還那麼凍人刺骨,何苦拉她淌混水;就算她來了,也只是多生氣而已。

原來我也只想自認倒楣,就當遭瘋狗咬,當它是偶一的突發事件。何況一早,我除了渾身酸痛並無明顯傷痕,除了發幾通簡訊,收幾通安慰,也結了。沒想到下午妹來電,原來他在毆打我之後居然立刻電媽,說是──打了她女兒。我可以容忍別人傷害我,但決不接受傷害我的家人。想起媽正飽受更年期之苦,得靠吃鎮靜劑才能入睡,凌晨02:00,她該如何自處?既不能騎車,也不方便叫車。長夜漫漫,我想的心疼又心痛。

通話過後,發現過了大半天,我的左胸上已是好大一片瘀青。我直截出了門,去了婦女福利中心,他們敎我先驗傷,再做筆錄。

上澎醫驗傷,淚不住留下,抹去;連醫生都似乎不敢問太詳細,怕勾起傷心事。不知道在澎湖的受暴婦女佔多少比率?不明白受害婦女的驗傷單為什麼忍心這麼貴?還分筆錄用、起訴用。我終究只選擇筆錄用,$1000–,私心裡還是願意相信偶一為之。

我到光明做筆錄,從前三不五時在此經過,怎曉得有一天要進去做家暴筆錄。我是傷心的,是悲憤的,但承辦警員真的很弱,他連字都打不好,到最後我都想求他讓我自己打電腦單吧?因為我急著要接托兒所的女兒放學。最後還是先接了小孩,再來做筆錄。

 

第三次做筆錄是我的機車擋風殼被偷了。實在誇張,當時我的右手骨折了正在進行復健,好久沒騎車。一次晚復健回來,進了大門又疑惑的走出騎樓,不可置信的看著我的機車前方毫無遮掩,袒胸露著肚裡機械。

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,我平靜的回到家裡,平靜的吃著晚餐,平靜的告訴白目兄妹這個故事,然後平靜的打電話報警。

更不可思議的是警局那麼慎重,前後三批人馬,包括荷槍實彈的員警、所長、偵查員,我懷疑他們只是想藉機出來逗陣兜風而已。看著左鄰右舍都出來大街上看熱鬧,大牛真樂。

當然最後不了了之,我自個花錢補了擋風板,因為當時我的復健已近尾聲,可以從車出發了。

 

家暴前,我可以原諒許多事,包容許多事,可以犧牲自己換求全。

家暴之後,我的心硬了,我不願再徒自委屈了,我更不會再將他的未來列在我離開的考量中。我不犯人,別人也別犯我。

當笨阿妙苦著臉說她「摩爾莊園」的帳號被盜了,幾次與對方交涉都不肯交還,最後一怒之下就報警。

其實我們可以透過「淘米」公司追回帳號,只是個不花錢的小孩遊戲,談不上損失。但誰讓我的小孩難過,我也不願放他好過。應該說所有作奸犯科的,不管大過小錯,我都不再原諒別人侵犯了我,這樣恣意傷害無辜的人都該死。

隔了幾年,我也不知警察的電腦程度是不是都進步了至少這次是順利多了。「妨害電腦使用」,我並不寄望結果,我只是無法再對對不起我的人無動於衷。

 

于 100.07.14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雲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