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,蘭才找我訴苦…
她已放話給老公〜「離婚證書」就是今年最好的生日禮物。
生日過後,我和菀抱著忐忑的心,不知是不是該向她探口風?
電話那頭的她倒笑得正開心幸福,原來她老公已把自己打包快遞回來了。
但今天蘭又打電話跟我抱怨了近二個小時…
我想起了一本書─「走過從前」,我也像作者一樣,在傾聽別人的故事中回憶來時心路,當真千帆過盡,只剩悠悠水流。
我一直以為我們面對的態度不一,絕果就會不同,但殊途同歸,末了還是徘迴在最後一步。
不一樣的是,我早已學會處變不驚,以不變應萬變,而她還在執著中拉鋸。
從前有人說分開的理由是「個性不合」,我會覺得那是P話,個性是早就存在的東西,怎會許多年後才發現不合?
後來我才懂,男女間一靜一動,一冷一熱,和好時才叫「互補」,不和時就是「個性不合」了。
其實自己和對方並沒有太多改變,是關係讓要求與期待改變了。
其實蘭每次訴說的話題都一樣,我只是告訴急性的她〜除非她確定不玩了,就繼續「張牙舞爪」,把對方「拆吃入腹」。
假若還不放棄,就要先愛好自己,才能讓對方無法放棄。
一個「一哭二鬧三上吊」的女人,自己都不愛了,別人怎麼會想珍惜?
我只是告訴她〜試著放慢自己心的腳步,別一逕的想等待琢磨對方的反應,不要為自己製造更多失望的理由。
感情沒有絕對的康莊大道,也不是誰對得完美就贏了,一個公認的好男人和好女人不見的成就一對好夫妻。
感情是一片沼澤,愈是掙扎,愈是陷得深,放鬆慢活=死的較優雅。
人生的道理我們都懂,我們不可能還不知道是非對錯,我都明白,他明白,蘭也明白…
我的話對自己都無效,蘭卻覺得「與卿一席話,勝走十年冤枉路」。
她「豁然開朗」?其實她只是還在嘗試為自己找一個走下去的理由吧?
于 100.12.29